原標題:2024年1月1日至3月30日
全省將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
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勢頭,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員會決定,自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0日,在全省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,集中開展“強宣傳、清隱患、管源頭、控路面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。
整治期間,公安交管部門將開展殲滅交通違法大會戰,以“降事故、保安全、保暢通”為主線,每月開展一次精準查緝行動,每旬組織開展一次集中行動,每周開展一次農村巡查執法行動,并聯合職能部門加大對易引發交通事故的“超速、超員、超載、酒駕、醉駕、毒駕、闖紅燈、假牌套牌、駕駛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、無證駕駛、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、不佩戴安全頭盔、未成年人違法騎行”等重點交通違法的整治力度。
在源頭風險防控方面,公安部門將精準實施“三客一危一?!钡戎攸c車輛專項治理,對重點車輛的生產、銷售、登記等環節開展集中清查,對重點車輛駕駛人從培訓、考試、資格審驗等環節嚴格管理,同時每月排查梳理轄區高風險道路運輸企業。
在農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,將重點解決道路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、基礎設施薄弱、交通亡人事故多發易發等安全隱患。每月“逢十”(10日、20日、30日),公安交管部門聯合交通運輸、綜合行政執法、農業農村等部門開展全省統一行動,嚴管嚴查載客汽車超員等違法行為。
此外,整治期間將全面排查旅游公路道路安全隱患,并在元旦、春節等重要節假日和周末休息日開展多部門、多警種聯合巡邏環島旅游公路,嚴查重點交通違法行為。
殲滅交通違法大會戰“八大舉措”
1.加大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和闖紅燈打擊力度。
2.嚴查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和行人交通違法。在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出行率高的重點路段,不定期突擊整治。重點整治酒駕醉駕、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、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、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。
3.加大對“三駕”打擊力度。采用交叉檢查、異地用警等方式,嚴打酒駕、醉駕、毒駕違法犯罪行為,涉及公職人員的一律抄報紀委監察部門,對達到危險駕駛罪標準的一律移送檢察機關。
4.加大對超速、超員、超載“三超”行為打擊力度。
5.強化貨車、拖拉機違法行為整治。
6.加大對假牌套牌、無證駕駛、報廢機動車上路打擊力度。
7.加大行人、拖拉機、非機動車等上高速公路違法行為整治力度。
8.強化科技支撐作用。增設一批執法取證設備,提高非現場執法能力,從嚴查處車輛經斑馬線不停車禮讓、闖紅燈、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;增設一批“仿真警察”,提示警示過往車輛文明駕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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